3月27日上午,河南省政府召开《河南省旅游条例》新闻发布会,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,《河南省旅游条例》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,《条例》施行后,红色旅游景区将免费向公众开放。
发布会上,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,《条例》共有10章103条,设置总则、旅游规划和建设、旅游资源的利用、旅游促进和发展、旅游新业态培育、旅游者权利义务、旅游经营和服务、旅游监督与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十章。相比原《条例》,新修订《条例》彰显了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的时代特征,突出了河南省旅游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的内容。
让乡村旅游和民宿旅游更规范、更便民
河南作为农业大省,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。近年来,河南各类“农家乐”、民俗文化村镇初具规模,为群众休闲度假和农村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。同时,乡村旅游也存在缺乏总体规划、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。为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,《条例》在第四十五条到第五十二条,对乡村旅游规划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、从业人员培训等内容作了规范。
此外,民宿旅游蓬勃发展,但是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对民宿旅游作专门规定。《条例》专列一节对民宿旅游进行规定,明确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,为旅游者休闲度假、游览观光或者体验乡村生活提供服务。同时,为了推动民宿旅游健康发展,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集文化和旅游、公安、应急、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,根据简化程序、便民利民、确保安全的原则,解决民宿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
“今年的疫情,给旅游业带来重创。立足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,我们在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的基础上,正在积极、安全、有序地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。”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表示,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实施,必将有助于河南省旅游市场的复苏和发展。
文章摘自人民网